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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通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了一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大箐山县双兴村党支部书记晁月利、会计李娟违规使用村集体资产问题。2020年4月至12月,晁月利、李娟未将县财政局拨付给双兴村的土地直补款、大豆补贴款以及带岭林业局公司发放的森林防火奖励资金列入村集体财务账目,违规用于支付村机动地的成本费、保险及防疫标牌费用,共计2.79万元。2021年3月,晁月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铁力市工农乡北星村村委会原主任徐建秋违规转包土地,对村集体资源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11月,徐建秋在未向北星村村民履行公示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将北星村育才希望小学校址的承包使用权转包给投资商徐某某。2018年3月至6月,徐建秋对村集体资源疏于监管,致使徐某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其承包的1.8亩耕地用途,私自砍伐村集体所有的杨树91株,立木材积8.71立方米。2019年3月25日,徐某某因滥伐林木,被铁力市森林公安局给予责令补种455株树木、并处2.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19日,徐某某因未经批准非法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改变耕地用途被铁力市工农乡人民政府给予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被责令缴纳1.2万元复垦保证金。2021年4月,徐建秋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原金山屯区乐园村村委会主任陈江违规处理欠缴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陈江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原金山屯区乐园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欠缴乐园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8.24万元做挂账处理。2021年1月,陈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乱象不祛、贪腐不除,脱贫攻坚成果难以巩固,乡村(林场)振兴战略难以顺利实施。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严守廉洁纪律,用好手中的权力,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保障农村“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面推进乡村(林场)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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